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8年4月30日農糧儲字第1081096741B號函辦理。 二、每公頃收購數量(乾穀):計畫收購2,000公斤、輔導收購1,200公斤。另本期稻熱病疫情蔓延,為確保農民收益,按各縣(市)近5年每公頃產量去高低之平均值加計10%取整,為每公頃公糧總收購數量之上限,專案提高餘糧收購數量,宜蘭縣餘糧收購上限為3,900公斤。 三、每公斤收購價格(乾穀):計畫收購稉種稻穀26元、秈種及糯種稻穀25元;輔導收購稉種稻穀23元、秈種及糯種稻穀22元;餘糧收購稉種稻穀21.6元、秈種及糯種稻穀20.6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