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農授金字第1115084685號內容,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及項目如下:
(一)五結鄉:西瓜、洋香瓜、香瓜。
(二)壯圍鄉:洋香瓜、香瓜。
(三)礁溪鄉:絲瓜。
二、受災農民應於本會公告之翌日起10日內申請低利貸款,向案關公所申請核發「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」,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,檢具該證明書及「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」,向當地農(漁)會信用部提出申請。
三、另受災農民組織及農企業,可依「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」規定,於本會公告之翌日起15日內,檢具相關文件向當地農(漁)會信用部申貸復耕、復建所需資金,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.585%機動計息(目前為年息1.68%)。
四、文件下載專區:https://www.boaf.gov.tw/view.php?theme=notice&subtheme=&id=976